根据卫生福利部的数据,2020年,20.6%的19岁或以上成年人吸烟。为了加强对电子烟和其他新型烟草的系统管理,韩国政府已将电子烟纳入烟草控制范畴,并不断修订《国家健康促进法》、《烟草管理法》、,相应法规和各种Rtax法律的实施细则。
本期介绍韩国各种法规和实施细则中电子烟管制的相关内容,以帮助您的产品合规出口。
烟草的定义:
根据《烟草管理法》第2(1)条:“烟草”是指全部或部分以烟叶为原料,通过吸烟、吮吸、吸入蒸汽、咀嚼或闻到气味而制成的产品。
烟草分类:
根据《国家健康促进法实施令》第27条第2项:
a、 烟草分为香烟、电子烟、烟斗烟、烟叶、烟草、咀嚼烟、粉末烟、水烟、吸吮烟等。;
b、 电子烟进一步分为使用含尼古丁液体的电子烟和使用烟叶固体的电子烟。
包装规定:
a、 包装上的警告图片和警告语言应清楚地告知吸烟的危害以及吸烟可能导致尼古丁依赖和中毒的事实。电子烟应明确含有烟草特有的亚硝胺和甲醛;
b、 电子烟警示图片请参见《国民健康促进法实施令》附件1第2项。有关警告图片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卫生福利部第2020-122号通知“香烟包装警告图片和其他标签内容”;
c、 电子液体容器和包装应标明含尼古丁液体的体积;
d、 在包装或广告产品中使用烟草以外的食品或芳香物质的短语、图片或照片,不得处以最高500万韩元的罚款;
e、 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详细说明烟草烟雾的主要成分及其含量。在制造或进口烟草烟雾时未说明成分及其含量或作出虚假报告的人将被判处最高一年的监禁或最高1000万韩元的罚款。
价格控制:
对商用电子烟征税,例如:
a、 公共卫生促进基金,每毫升525韩元;
b、 烟草消费税,628韩元/毫升;
c、 个人消费税,每毫升370韩元;
d、 增值税,销售额的10%;
e、 烟草、地方教育税和其他税收。